2023年皇姑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04-11 09:09

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8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70人。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沈阳市户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05年4月1日以前出生,含4月1日);

(五)学历、学位要求: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以学信网为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七)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九)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笔试加分政策: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2分;

2.退役士兵加2分;

3.现役军人配偶加1分;

4.已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已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已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5.硕士加2分,博士加5分。

注:同时具备上述加分资格,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加分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无法解除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招录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3年4月10日招录公告通过皇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yhg.gov.cn/)和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后续事宜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统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10时—4月1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录采取手机端报名的方式,关注“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选择下方“招录考试”频道。报名期间无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报考人员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照片并在线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系统显示已支付后,不予退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大小50K内);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以户口薄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1日(含)以前)、毕业证、学位证(以实际取得为准。若丢失出具毕业院校红色公章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

注:有研究生、博士生加分项的考生务必上传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

3.海外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证;

5.现役军人配偶需上传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上传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支部委员会红色章的证明材料;

7.社会工作师需上传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证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

注:以上2至7项照片为jpg格式,大小1M以内。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及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

五、资格审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按照招录计划1:3比例,对笔试通过入围面试的考生电话通知资格审核。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到达现场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审核或者相关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审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提供材料与招录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取消后空余的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核。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审核。递补名单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

六、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请登录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询;

3.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

4.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可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询。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

九、补录

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若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当年符合招录条件的应试人员中递补,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审查确定,经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人员,通过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录为考生自愿报名,报名后视为考生自愿认可并服从本次招录的规则和考务工作安排;

3.本次招录工作事宜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任一招录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4.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其他未尽事宜按皇姑区民政局招录要求规定执行,本次考试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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