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百姓需求,增加普惠入园学位,经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决定,大东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44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东区教育系统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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