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工作岗位为兴隆台区所属学校(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7日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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